1638年,法国昂热,一名18岁妙龄少女将被处绞刑,刽子手一眼就看中了她,决定救她一命,只是要求少女嫁给他。可少女断然拒绝:“那还是处死我吧!”
谁都不忍心这么一个美少女就这么凄惨地死去,人群中立马爆发起欢呼的喊声:“嫁给他!嫁给他!”
街头人头攒动,大家都觉得这个女孩十分幸运,美丽的人就应该受到眷顾,她不该死。
刽子手也单膝跪地,用十分诚挚的眼神望着少女,郑重地说道:“嫁给我就不用死了,我是认真的,以后也一定会好好爱你……”
谁会不害怕死呢?望着眼前的刽子手,少女心头一动,差点就要答应了,但最后关头还是选择了断然拒绝。
在彼时,死刑犯临刑之际,存在某些特定情形可使死刑当即免除。但此类特殊时刻并非普遍,且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
譬如刽子手要是手脚不麻利,没有一下子结果死刑犯,就不能够继续行刑,死刑犯很可能就会被释放。
还有就是死刑犯在行刑前,若是得到仰慕者的求婚也可以免除死刑。
因为在当时看来,这种幸福的事情是不能够被死亡所打破的,但这种情况一般都很少见,毕竟如果不是过分美丽,根本没有人愿意冒着一些风险来做这种冒险的事情。
所以在刑场上发生这种概率极小的事,对于死刑犯来说都会是一种莫大的幸运。
窒息而亡的感觉可不好受,换了任何一个人都会迫不及待地答应,好让自己得到生的机会。
少女其实并没有什么罪过,只是在当时权势大过天的社会,只要少女选择了不屈服,那她就会受到报复。
那并不是一个开明的社会,没有人去给她主持公道,虽然刽子手的求婚可以让她幸免于死,可之后呢?
少女看到了这个社会的残缺,她不过是想要反抗不公而已,宁愿死亡也不愿意接受婚后可能会迎来的反噬。
如果她现在不死,之后迎接她的就可能是比死亡更加痛苦的万丈深渊。
中世纪的欧洲呈现的都是宗教形式,他们发明了诸多刑罚来制约社会,也规定了许多教条来控制人们。
女性一向都是被凝视着的,即便她什么都没做,既没有说不该说的话也没有做任何出格的事情,可人们总能在她身上挑出点毛病来,再冠上莫大的罪名,以满足他们深藏内心的嫉妒和不甘。
一人一口唾沫就能淹死人的社会从来都存在,更何况是当时那种封建社会,女性的不顺从都是一种罪过,没有应声附和都是一种反叛。
即便王朝迭代多少世纪,她们身上似乎都或多或少带有罪,有人能够接纳她们就是莫大的宽容。
少女宁愿死都不愿意同意刽子手的求婚,她不过是想要维持住自己的贞洁,她没有罪就不能认,就不能被宽容,就不能接受这屈辱的婚约。
(信息来源:《法国古时死刑离奇:女子处决前被求婚可免死》——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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