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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推进北京市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以首善标准构建高水平普惠金融体系,助力北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多层次普惠金融机构组织体系的健全。在《指导意见》的引领下,北京市将进一步完善普惠信贷市场多元竞争格局,鼓励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在普惠信贷领域开展错位竞争,实现差异化发展。同时,构建差异化普惠保险服务体系,引导保险公司丰富产品供给,改善投保理赔服务,推动普惠保险发展。此外,还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持续优化融资渠道,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融资服务。

二是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产品服务的优化。针对小微企业、乡村振兴、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养老金融等重点领域,北京市将加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推动银行持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满足小微企业灵活用款需求。同时,加大对“百千工程”、都市型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投入,支持粮食生产、现代种业等产业发展。此外,还将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服务新质生产力,加大对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信用贷款、研发贷款等投放力度,完善科技保险保障。

三是普惠保险保障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在普惠保险方面,《指导意见》要求提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抗风险能力,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专属保险产品,设计专属保险方案。同时,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全面提升农业保险理赔服务数字化水平。此外,还将扩大普惠型商业保险覆盖面,支持保险机构进一步探索覆盖老年人、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保险产品设计。

四是普惠金融风险防控能力的增强。在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北京市将不断强化金融素养提升和消费者保护,畅通金融消费者投诉渠道,建立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同时,推进普惠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和化解,规范普惠信贷管理,督导银行加强贷款“三查”,严禁套取、挪用贷款资金。此外,还将持续提升普惠金融管理水平,引导合理确定普惠领域贷款利率和保险费率,增强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是普惠金融政策保障和机制建设的完善。为保障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要求用好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完善监管考核政策体系,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同时,优化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丰富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渠道,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信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