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昌邑市林业发展中心“三举措”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全方位抓好森林督查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召开全市层面专题会议,成立了高效有序的工作专班,压实各方职责,切实做到政府主导、高位推动、高效落实,以高起点开局、高站位推进、高成效收官,按照违法事实不清楚不放过、违法责任人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查处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三个不放过”原则,抓好问题整改,实现案件管理的常态化、动态化,推进违法案件查处整改清零。

明确任务要求,全面提升工作能力。针对森林督察发现的问题图斑,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协调推进,明确时间、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健全分析、督导、调度三项机制,增强拼抢、进位、争先三种意识。依据督查技术方案明确工作环节、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全面摸清图斑变化原因,严格按照督查工作和技术方案,依法依规开展图斑验证核实工作,重点排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毁林开垦、土地整理等违法违规使用林地情况和违法违规采伐问题。按照质量并举、保质保量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主体判定“准”、事实认定“准”、入库数据“准”。截至目前,全市国家森林督查26个问题图斑查处整改已清零销号,2024年2期森林督查外业核实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有效保护昌邑森林资源。

加大宣传打击力度,全面保护森林资源。给各镇街区下发森林资源“一张图”,充分利用公示牌、村广播、村务公开栏等,覆盖社区、村庄,深入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等内容,让群众积极参与到林业工作中来,制止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聘请有林业调查规划和测绘资质的专业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利用高清影像和现地核实的形式,及时掌握全市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将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中。成立专业执法小组,专门从事林业执法,同时积极与森林公安局沟通配合,积极开展联合行动,保证辖区内发生林业案件得到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