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3年9月,被告驾驶的小型客车在倒车时,与原告所骑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原告受伤,车辆受损。本次交通事故经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岗大队认定,被告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另经核实被告二为案涉车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承保公司。
本次事故造成原告至今仍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给原告的身体及精神造成严重损害的同时,也给其家庭生活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但二被告至今未足额赔付,原告遂委托甘肃瀛强律师事务所孟渤潮律师、范鹏伟律师为代理律师,诉至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原告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赔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及其他费用共计400000元,被告二在保险范围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超出商业三者险部分由被告一承担;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方承担。
被告二辩称,其对住宿费、财产损失及护理用品的费用不予认可,伤残等级申请重新鉴定,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鉴定费不予赔付,后续治疗费代实际产生后根据发票计算;对其他费用无异议。
被告一同被告二意见。
律师观点
本案中,根据原告提交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够证明,被告一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导致原告受伤,并负全部责任。被告二作为被告一车辆的承保公司,原告的各项损失应当由被告二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再由被告一进行赔偿。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各项费用共计390000元。
二、被告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3000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甘肃瀛强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是经甘肃省司法厅核准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律所以一体化、数字化、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产品化、品牌化为发展战略,以让优质法律服务触手可及为使命,以成为一站式专业化法律服务提供商为愿景,以客户第一,团队合作,积极向上,极致担当,拥抱变化,结果为王为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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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荣誉
2021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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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 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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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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