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时期的山东海防与防御寇匪、海盗侵扰密不可分。洪武时期,山东海疆遭到了两种敌对势力的侵扰,一是张士诚、方国珍的残余势力,一是寇匪,而后者的危害尤重。为了解决寇匪问题,明政府与日本进行了外交交涉,但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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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展开海防外交的同时,明政府更注重海防建设,在山东海疆初步建立了以一所为中心、陆海结合的海防体系。海防卫所体系发挥了稳定海疆的重要作用,但其弊端亦是明显的,为其日后走向破败埋下了隐患。此外,明廷还厉行“海禁”政策,虽对防御寇匪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其负面影响更是深远。
一、山东海疆的严峻形势
明朝自建立之初,我国海疆就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多事之秋,受到了来自寇匪和海盗的严重威胁。
(一)张士诚、方国珍余部的叨扰
张士诚,江苏北部沿海泰州白驹场(今属大丰市大隆乡)人。方国珍,浙江中部沿海台州黄岩洋屿(今属台州市路桥区)人。他们起初都以贩盐浮海为业,后成为元末起义中各雄踞一方的赫赫人物。张士诚割据江浙一带,带甲数十万,辖地2000余里,南抵浙江绍兴,北到山东济宁之金沟,西至安徽北部,东濒大海,势力极大。方国珍盘踞浙东,控制了庆元(今宁波)、台州和温州,“益强不可制”。张、方义军对元末腐朽政权给予了沉重打击。
随着势力的日益壮大和元朝政权统治的灭亡,张士诚和方国珍又与朱元璋展开了争夺全国统治权的战争。张、方义军多是沿海百姓,对海上情况颇为熟悉。当他们被朱元璋攻灭以后,其余部多逃亡海上,与日本海盗及国内其他势力相联络,继续进行反明活动。
(二)寇匪的侵扰
寇匪是13至16世纪侵扰我国利朝鲜沿海的日本海盗集团,主要由日本的武士、浪人和奸商组成。寇匪对我国沿海的劫掠始自14世纪初,经过这次受创之后,寇匪稍有收敛,“至是海隅遂安”。但明朝刚建立,寇匪又频频出没于我国沿海地区,成为明太祖的心头之患。
山东作为沿海省份之一,在洪武年间时常受到寇匪的侵扰。
洪武年间,寇匪对山东沿海的侵扰达9次之多。而同一时期,遭受寇匪侵扰的其他沿海地区,辽东为1次,南直隶(今江苏、安徽两省)7次,浙江16次,福建4次,广东7次。可见,山东是罹受寇匪侵扰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
唐中期以后,日本人多从筑紫岛横渡大洋直航长江口,到达宁波、扬州等地,中日间的航程大大缩减。一直到宋元明清时,这条航路舟楫络绎不绝,成为中日两国的交通要道。但传统的交通路线并未完全废弃。
元朝时,我国政府和日本政府间的往来因元世祖忽必烈征日而中断,但中日间的私人贸易仍然存在,一些日本走私商仍然沿传统的海路到山东登州港进行通商贸易。所以直至明初洪武时期,
由于历史原因,寇匪仍然选择较为熟悉的海路,频频侵扰我国沿海,山东自然成为寇匪侵扰的主要目标之一了
山东在洪武七年前受到的寇匪侵扰较为严重,而自洪武八年到洪武二十一年则未见有寇匪事件发生,洪武二十二年则又成为寇匪入侵的重要目标。这种现象的发生,与当时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密切相关。
严峻的海疆形势,促使明政府不得不认真考虑海防问题。为此,明政府双管齐下,一方面积极与日本展开外交,希图借助日本政府的力量打击寇匪,一方面注重军事防御,加强海防建设,构筑海防钢铁长城。
二、明政府消弭山东沿海倭患的外交努力
从我国历史上看,每一个新生政权在诞生之初,都面临着收拾残局、穏定政权的问题,明王朝也是如此。当时社会经济残破,国内局势动荡,北方蒙古残余势力和帖木儿帝国遥相呼应,伺机南下,海外诸国尚未朝贡,东南沿海罹受寇匪侵扰,急需解决。为了稳定社会秩序,使百姓休养生息,明太祖吸取隋元穷兵题武的经验教训,在对外政策上采取了睦邻自固的方针,起初,明太祖就是采取这种外交策略来解决山东寇匪问题的。
洪武二年一月,寇匪入侵山东海滨郡县后,明太祖于同年二月六日,遣杨载等7人出使占城、爪哇、日本等国。可见,明太祖遣杨载出使日本的目的,一是要求日本朝贡我国,和我国友好交往,二是强烈抗议日本政府纵容寇匪为害我国,要求日本政府戢禁寇匪,使我国百姓免受荼毒。这份诏书,措辞极为严厉,而且专门就寇匪侵扰山东沿海问题进行了警告。由此可知,明太祖对山东倭患十分关注。
明太祖的初次外交努力,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寇匪对我国的侵扰有增无减,而且自洪武三年后,劫掠范围从山东扩大到浙江、福建等省份。明太祖没有放弃外交尝试,又于是年三月派莱州府同知赵秩持诏书出使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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