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日报》11月21日刊发页面
“当年的一棵棵小树,如今都长到20多米高了,看来当初检察建议很有成效。”11月18日,平昌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继元同三名人大代表,再次来到望京镇望京村野生桢楠移栽区,见一排排移栽的桢楠长势良好、葱葱茏茏,才放下心来。当初,正是因为平昌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和辖区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这批野生桢楠才得以保护和移栽。
事情还得从当年办理的一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说起。
2018年5月,邻村村民朱某因在望京村非法砍伐7株桢楠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检察官在事发地进行案情核实时,了解到该处生存有万余株野生桢楠,是当时发现的川东北最大规模的野生桢楠生长带。但相关部门之前并不了解相关情况,该片区野生桢楠的保护工作还是一片空白。
平昌县检察院通过案件办理,向县林业局和当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野生桢楠的保护。就在当地村委会刚刚将野生桢楠纳入公益林管护并安排专人巡护后不久,作为国家“十三五”重点水利工程和全国172项重大水利项目之一的江家口水库开工建设。生长在河谷地带的272株桢楠,正处于淹没区,蓄水前均需要移栽。
一方面是重点项目建设,一方面又要保护植物多样性,如何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平昌县检察院主动作为,再次建议林业主管单位及时做好桢楠移栽工作,助力巴中市水利建设史上最大规模的珍贵林木移植,交出了一份完美的答卷。
科学谋划是移栽的前提。桢楠对水源和阳光要求比较高,经过林业专家多次实地踏勘,编制了《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淹没区楠木移栽实施方案》,并通过省林草局专家评审,对直径较大的135株桢楠,“新家”就选在距离“老家”100余米的一片高地势林地;直径较小的137株幼苗,“新家”选在距离“老家”60公里的一片已有桢楠生长的林地。
财力支持是移栽的保障。经市、县两级检察院多方协调,巴中市江家口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江家口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桢楠移栽资金保障问题。随着水利工程的有序建设,淹没区的树木移植保护工作也提上日程,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从有限的财力中挤出足额资金,为项目顺利推进注入强大动力。
在实施移栽过程中,检察官监督相关部门以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为先,要求严格按照树木移植技术规程,科学切除大树部分根系,让树根集中于土球中,方便在迁移时连根带土球挖出;还要适当修剪树木的枝叶,降低树体水分、养分消耗,方便道路运输。
如今,移栽的272株桢楠全部登记造册,拍照留档,每株桢楠都有了“身份证”。当地建立起保护区,安排专人除草、浇水,做好日常看护,为安“新家”的桢楠营造一个宜居的生长环境。
源自|巴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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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8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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