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两翼理论”的提出,我国科普事业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科普产品作品越发丰富,科普活动越发多样,科普产业也在不断迸发活力,特别新媒体时代,科普有了更便捷的载体来展现它的“魅力”。在这一发展形势之下,全国进入了科普能力建设的新阶段。
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国家政策的引导促使人们的科学热情不断高涨,同时基于人们对科技传播作用的认识和自我学习的需求,科学普及正日益受到关注。譬如,马斯克及其团队不断推出人工智能概念及产品,从ChatGPT 2.0到4.0,到近期推出的无人驾驶概念车,都快速闯入了大众视野,国内也有武汉萝卜快车、泰山机器狗背垃圾等热播视频,表明人工智能技术不断升级,成为科学传播、科学普及的热点。
除专业人士的解读之外,还有各类媒介、网红人物等纷纷加入,在公众号、视频号、微博等平台广泛传播。另外,科普之热还表现在节假日孩子们奔向科技馆、博物馆排队“打卡”的场景;诸多教育、文化、科技、旅游等机构、组织、企业也纷纷推出各式各样的科普活动……科普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气象。
众人拾柴火焰高。科普领域出现这样的局面令人十分欣喜。我们正处于新一轮科技革命到来的前夜,公众参与科普的热情和主动性、积极性不断增强,科普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呈现着良好的发展态势。
面对纷繁又热闹的场面,人们也有一些疑惑:科普的热潮真的到来了?做科普到底需要具备怎样的基本素质?新时代科普生态应该如何形成?这些问题仍有待解答。
我国历来高度重视科普工作,不仅将其写入国家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中,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及相配套的一系列科普法律政策,还有诸如各级科协等专门从事科普工作的组织机构,科普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受重视程度不言而喻。
然而,实际工作中科普却面临着尴尬境地:基层科普能力不强,组织不够健全,科普人才严重不足,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机制尚不健全”……当然,科普热闹的表面下也有一些不和谐现象:有些人打着科普的旗号,在中小学推销各类比赛、研学活动,俨然成了打通科学教育与创新发明的“神人”;也有人借助网络媒体发假科普、伪科学的视频和文章;还有人借科普的名义,发布不当言论以获取流量,等等。
网络为科普提供了便利、有助于提升传播效果,却也成了“假科普”的重灾区,严重混淆了视听,损害了科普的社会形象。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突出科普工作政治属性,强化价值引领”“构建社会化协同、数字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国际化合作的新时代科普生态”。
科普必须有“谱”,也要严格守“谱”,坚守科学传播的底线,依法依规科普,需在科普内容规范、科普人员素质、科普作品审核、科普服务质量等方面明确标准和要求。
科普要有“谱”并守“谱”:
必须进一步明确科学传播、科技传播、科学普及的范畴和内涵,明确科普活动、科普展览、科普读物、科普期刊的要求,确保科学性、真实性、准确性,杜绝将一切公众的宣传或传播活动“泛化”为科普,以确保科普活动的显著特性。
要加强对科普服务和产品相关标准、规范的研究与制定,确立科普活动(如展览展示、科普出版等)的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提高科普服务和产品的质量与水平。
要加强对科普人才标准的研究,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扩大科普职称评定范围,采取评定与聘任分离、允许具备多个职称等方式,解决专业科研机构、高校在科普职称与待遇方面的问题,鼓励更多科研人员、高校教育工作者参与科普,允许社会组织和机构人员获得科普职称,扩大科普人才队伍,提升科普专业水平。
要加强对科普视频、科普文章的监管力度,规范内容与发布制度,严厉查处哗众取宠、弄虚作假的科普,或以流量、吸粉为目的的“网红科普”。
要严格遵照相关规定,打击伪科学、伪科普等不法行为。
当今时代,科技迅猛发展,科普方式日益丰富,科普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要求不断提高,迫切需要增强国家科普能力,以提供优质科普服务和产品。高质量地发展科普事业,更好地实现科普价值引领的目标,需要优秀科普工作者的参与。优秀的科普工作者不仅要有服务社会的满腔热忱和扎实的科学技术知识,还要不断学习,与时俱进,及时总结提升,善于将深奥专业的科技新知转化为易于公众理解、接受、掌握的科普内容。只有这样,科普才能成为受公众欢迎的社会教育活动,科普工作者才能成为受公众喜欢的行家里手。
本文刊载于《世界科学》杂志2024年第11期“科技传播·智见”栏目。季良纲,浙江省科学传播中心副研究员。文章观点不代表主办机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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