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9日,吴女士来到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刑侦大队送了一面锦旗,她激动地说,自己被骗后一直睡不着觉,感谢你们民警,这么快就把我的钱全追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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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17时许,刑侦大队接到吴女士报警称,她被冒充公安的骗子骗了28万元。值班民警安抚好吴女士情绪后,详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吴女士接到骗子电话,对方自称某某公安民警,说她涉嫌银行卡洗“黑钱”,要将其抓走并冻结名下财产。吴女士视频通话见对方身穿警服,便信以为真。在该“民警”的引诱下,吴女士将28万元转存至她银行卡里并把银行卡验证码告诉了对方,导致该笔钱被人全部转走。

通过了解,吴女士称已有上海警方联系过她,说她被骗的钱已流入上海那边一个涉诈的账户中。办案民警迅速和上海警方取得联系并确定了涉诈银行卡号后,立即对该卡进行冻结止付,所幸该钱并未被转出。随即办案民警赶赴上海,在上海警方的配合下将嫌疑人唐某押解回信阳。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被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刑侦大队已办理相关手续将被骗的28万全部返还至吴女士银行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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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机关不会用电话、传真、聊天工具等形式开展案件调查,异地办案必须通过当地公安机关协助。

二、公安机关不会与其他执法部门之间相互转接电话,更不会要求涉案人员前往酒店等隐蔽的环境接受调查或自证清白。

三、公安机关不会通过传真、网页等形式向涉案人员出示证件、送达“拘留证”“逮捕证”“决定书”“通缉令”等法律文书材料。

四、公安机关不会在电话里要求涉案人员提供银行卡或者支付宝等信息,不会发送任何网页链接要求涉案人员进行个人信息或资产认证。

五、公安机关根本不存在安全账户或核查账户,绝不会要求涉案人员转账汇款。

来源:平安浉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