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自导自演的新片《八角笼中》票房破20亿,结果之前有人找狗仔爆料,说王宝强要承担电影中演出小孩们的各种费用,结果后来棒球基地的老板出来说自己没有听王宝强说过,而且王宝强方面也没有回应,这件事似乎平息了,想不到现在又是某格斗俱乐部表示不满,起诉王宝强没有按照5%的比例分成。
某格斗俱乐部的负责人找狗仔爆料,也是很搞笑,为什么这种事不找媒体披露,而要找狗仔,难道狗仔的影响力很大吗?
这位负责人表示,当初俱乐部全力支持王宝强拍摄新片,耗时五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高达百万,俱乐部表示当时被王宝强承诺拿票房的5%的分成,也就是22亿,他们可以分到1.1亿。但是王宝强没有兑现承诺,导致俱乐部经营出现很大的问题。
爆料内容不是很详细,感觉更像炒作。
俱乐部和四川棒球俱乐部的爆料都是同一个狗仔,而且感觉好像都是因为追究王宝强不兑现承诺。这次某格斗俱乐部起诉了王宝强及其公司涉嫌诈骗,这个就严重了,诈骗是犯罪,而且涉及金额这么高。
某格斗俱乐部并没有晒出和王宝强方面签订的协议,如果之间没有协议,只是王宝强口述而没有签订协议,这就不好说了,说不定这家俱乐部可能会涉嫌侵犯王宝强及其公司的名誉权,具体警方会进行调查取证,然后会找王宝强方面进行调查和了解。
感觉王宝强自导自演的《八角笼中》票房高达22亿,引发不少合作方眼红,如果王宝强单独支付了费用给某格斗俱乐部,他们拿王宝强的口说作为证据进行起诉,这个好像就有点很荒谬了。
王宝强自导自演的这部电影票房的确是22亿多,但分到片方的票房才8.29亿元,院线帮助你销售,拿走大部分,这是行业的规定,而这位俱乐部起诉王宝强应该分给他们1.1亿,也是很搞笑,王宝强及其投资公司分到的收入是8.29亿,如果某格斗俱乐部也是投资方,如果真按照5%的分成,那么只能拿到0.4145亿元,而不是所谓的1.1亿,从他们的数据就看得出来不专业,非常的荒唐,完全不了解行业的分成。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首先某格斗俱乐部是不是以物力财力的方式投资拍摄了这部电影,如果不是,那么是不是支付了费用,如果支付了费用就无法参与分成,如果不是投资方也无法参加分成,王宝强虽然是明星,但他口说无凭,没有合同或协议都无法构成王宝强及其公司涉嫌诈骗。
什么叫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以某格斗俱乐部认为自己被诈骗了,这个真的听起来有点搞笑,一点都不专业。
王宝强不是第一次自导自演拍片,这是第二次,为什么这次会出现很多后续的风波,感觉一定有人在背后搞鬼,见不得王宝强赚钱了。
之前说王宝强不签其他孩子,只签了一个,其实是棒球基地的老板想赚更多,以前演出的小孩们都拍戏了,所以这不是王宝强不管这些孩子,而是有人因为要赚钱,不让王宝强签走其他孩子。
现在又是某格斗俱乐部出来爆料,还起诉王宝强及其公司涉嫌诈骗,这又是一起眼红的事件,不知道是谁在背后掀起风波。
王宝强拍摄电影的过程绝对有法务在处理一些纠纷,王宝强离婚官司请的是著名大律师张起淮,这次如果某格斗俱乐部拿不出合同或投资协议,绝对又会输掉官司,起诉公众人物,要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有任何的依据,官司不可能赢。
网友都明白电影票房分成是怎么一回事,但某格斗俱乐部似乎并不明白电影分成是怎么一回事。电影都公映一年多,现在才报案,不知道这些人在想什么?还想分1.1亿,真的很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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