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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高德信(832645)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高德信通过深圳市圳通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昊铭阳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虚构2018年至2021年商企互联网接入、数字电路服务业务收入;通过伪造用户数据虚增2018年至2021年家庭宽带业务收入。2018年至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分别为6007.36万元、12386.59万元、13766.04万元、12950.5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8.11%、59.77%、75.26%、63.27%。高德信披露的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11月9日,高德信公开披露《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申报稿)》、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申报稿)等文件,所涉报告期为2018年至2021年6月,后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两轮审核问询后更新了2021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2022年4月1日,高德信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材料。因上述公开发行文件引用了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的财务数据,导致存在重大虚假内容的情形。

对此,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高德信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控人黄永权等5名高管予以警告并合计处以2270万元罚款;拟对黄永权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鉴于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于2019年3月28日至2023年6月27日期间买入高德信股票,并在2023年6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