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全市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部署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集贸市场安全生产事故,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集中开展了集贸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第一时间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分批给予公开曝光。
水岸名都市场(四通北街149号)
隐患问题1:
市场蔬菜售卖区穿管不规范(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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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7.1.1条:配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下列条件:4能承受安装期间或运行中布线可能遭受的其他应力和导线的自重。
隐患问题2:
市场肉类售卖区电动车违规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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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第三条: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晋林市场(天府东路161号)
隐患问题1:
市场内某经营面条、面皮的商铺未在粉尘区电源开关上安装防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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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5.1.2条:标称电压超过交流方均根植25V容易被触及的裸带电体,应设置遮栏或外护物 。
隐患问题2:
市场内某冻库未设置呼叫报警器
现场查看图:
专家解读:
《冷库设计标准》(GB50072-2021)第7.3.9条:冷藏间内宜在门口附近设置呼唤按钮,呼唤信息应传送到制冷机房控制室或有人值班的房间,并应在冷藏间外设有呼唤信号显示。设有呼唤信号按钮的冷藏间,应在冷藏间内门的上方设置常明灯。设有专用疏散门的冷藏间,应在冷藏间内疏散门的上方设置常明灯 。
天府路市场(天府中路130号)
问题曝光1:
市场某经营干杂的商铺商品堆放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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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XF1131-2014)第6.8条:库房内堆放物品应满足以下要求:
a)堆垛上部与楼板、平屋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 m(人字屋架从横梁算起);
b)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 m;
c)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 m;
d)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 m;
e)物品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 m。
问题曝光2:
市场内某经营活鲜的商铺使用罐装氧气时未设置防倾倒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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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GB/T 34525-2017)第8.2.4条:气瓶入库后,应将气瓶加以固定 ,防止气瓶倾倒; 第9.1条: 气瓶的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在使用气时应做到: c)气瓶使用时,应立放,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来源:治理科 指挥中心 法规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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