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巴以领导人的逮捕令,申请了六个月后得以通过。
当地时间11月21日,国际刑事法院(ICC)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前国防部长加兰特发出逮捕令。
国际刑事法院指控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至少在2023年10月8日至2024年5月20日(即检方提出逮捕令申请之日)期间犯下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国际刑事法院称,针对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的指控包括利用饥饿作为战争工具以及谋杀、迫害和其他不人道行为 。
当天,国际刑事法院还向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领导人穆罕默德·迪亚卜·易卜拉欣·马斯里发出逮捕令。
以色列方面就此迅速回应。
据“以色列国家新闻网”等媒体报道,以色列总统赫尔佐格21日在社交媒体上发帖指责国际刑事法院的决定“出于恶意”且“荒谬”。
以色列外长萨尔也指责称,ICC此举令其“失去所有合法性”。
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前国防部长加兰特 图源:视觉中国
据环球网报道,法新社最新消息称,内塔尼亚胡当天就此发表声明指责国际刑事法院。
与此同时,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则就国际刑事法院对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发出逮捕令称,这是“迈向正义的重要一步”。
英国检察官5月申请逮捕巴以领导人
据报道,ICC在过去三年中一直在调查以色列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的行动,也调查了哈马斯的行动。
据《环球时报》此前报道,国际刑事法院首席检察官卡里姆·汗5月20日发表声明说,他正在向ICC申请以涉嫌犯下“战争罪和反人类罪”对包括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在内的两名以政府高官和3名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领导人发出逮捕令。
声明说,卡里姆·汗“有合理理由相信”内塔尼亚胡和以色列国防部长加兰特对“至少自2023年10月8日起”在加沙地带发生的“战争罪和反人类罪”负有刑事责任。这些罪行是在以色列与巴勒斯坦之间发生冲突背景下犯下的,其中包括将饥饿作为战争手段以及虐待、蓄意攻击和杀害平民等,这些犯罪行为至今仍在持续。
根据声明,卡里姆·汗还申请对三名哈马斯领导人的逮捕令,分别是:哈马斯在加沙地带的领导人叶海亚·辛瓦尔、哈马斯下属武装派别卡桑旅领导人穆罕默德·迪亚卜·易卜拉欣·马斯里和哈马斯政治局领导人哈尼亚。这位检察官表示,他同样有理由相信这三名哈马斯领导人对“至少自2023年10月7日起”在以色列领土和加沙地带发生的“战争罪和反人类罪”负有刑事责任。
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卡里姆·汗。图源:国际刑事法院官网
针对ICC首席检察官向内塔尼亚胡等人发出的逮捕令申请,欧洲国家官员的反应各不相同,法国、比利时等表示支持,认为“无论肇事者是谁,都必须受到独立、公正的起诉”,而英国、德国等则对此不太满意。
国际刑事法院签发逮捕令意味着什么?
国际刑事法院于2002年7月正式成立,总部设在荷兰海牙。法院成立的基础是于1998年通过的《罗马规约》,对该规约生效之后发生的灭绝种族罪、反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具有管辖权,国际刑事法院法官可根据检察官的申请签发逮捕令。
目前《罗马规约》共有123个缔约方,以西欧、南美和非洲为主,中国、美国、俄罗斯、印度等人口大国都不是缔约方。
不同于处理国家间争端的国际法院,ICC重点审理犯有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种族灭绝罪的个人刑事责任。美国和以色列均不是《罗马规约》的缔约国,但巴勒斯坦2015年签署了该规约,因此,ICC有权裁决与巴勒斯坦有关的问题。
路透社指出,ICC不会限制有关人员的旅行自由,但是,如果他们在逮捕令签发后前往《罗马规约》(亦称《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缔约国,就有被捕的风险。值得一提的是,ICC没有自己的执法力量,即使法官签发逮捕令,也要依靠缔约国的合作来执行。
一旦逮捕令发出,有关人员将冒着被捕风险访问他国。尽管ICC没有自己的警察部队或执法机制,但《罗马规约》的缔约国有义务逮捕并移交这些人,即使是非缔约国也会受到执行逮捕的压力,但一些国家会无视这种压力。
法新社报道称,该申请一旦获批就意味着,从理论上说,如果内塔尼亚胡和其他被发出逮捕令的人前往124个国际刑事法院成员国中的任何一个,当局都有义务将其逮捕,但国际刑事法院本身没有执行逮捕令的机制。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有实际效力。但目前为止,在国际司法实践中还没有出现过对现任国家领导人直接逮捕、送审的情况。
这次所申请的逮捕令更多起到施加国际舆论压力的作用,它代表着国际社会对本轮巴以冲突尽早结束、以更公正和平的方式解决巴以问题的期盼。
(综合自 央视新闻、环球时报-环球网、观察者网、参考消息、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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