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聚焦“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积极行动,建立“四项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在2024年度市区行政执法质量考评中位居前列。

一是建立长期学习机制。坚持周例会制度和执法业务培训制度,先后深入学习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关键业务知识,从而更精准地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保障执法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二是建立质量提升机制。依照《陕西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持续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强化执法工作的法制化与规范化,坚持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有力提升了执法的整体质量与公信力。

三是建立案例分析机制。对典型执法案例进行深入解析,分析案例的优秀做法,仔细梳理从案件受理到最终结案的全过程,组织执法人员广泛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促使执法人员进一步强化法律素养与执法技能,形成以法释案、以案学法的良性循环,最终实现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升与执法效能持续优化。

四是建立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开展行政执法内部案件审查,定期进行执法案卷评查,不定期组织监督帮扶,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执法程序、处罚依据等进行全面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同时积极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确保执法活动在法律框架内规范运行。

下一步,南郑分局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和经济强区不懈努力。

来源: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