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安全感和满意度,兴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始终坚持护航企业发展、服务经济大局的理念,在开展全区冬季社会面治安巡防专项行动期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要求,梳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线索,严厉打击经济违法犯罪。
近日,兴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梳理研判网上在逃人员时发现,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的王某和马某某在兴和县辖区有活动轨迹。得知此线索后,经侦大队民警通过摸排走访、分析研判、蹲点守候等方式,确定犯罪嫌疑人王某和马某的具体活动轨迹后,办案民警果断出击,迅速展开抓捕工作。于2024年11月19日18时在一小区内将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并于次日17时30分在兴和县一加油站附近将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和马某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和马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下一步,兴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有逃必追、追逃不止的工作理念,最大限度延伸追逃触角,不断提高追逃综合能力,加大对网上在逃人员的分析、研判和查缉力度,全面挤压网上在逃人员活动空间,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为打造平安兴和构筑坚强防线。
警方提示
虚开发票是违法犯罪行为!
提醒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的基本义务,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为达到少缴税款或套现等目的,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行为均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希望企业经营者杜绝侥幸心理,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切莫以身试法。
提醒个人——广大群众切勿外借、出卖身份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注册空壳公司,实施虚开发票等犯罪活动,出借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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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集宁佰事通
来源 | 平安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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