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珙县法院在开展“违反财产报告制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付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十日的强制执行措施,并顺利将该案执行完毕。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26日,因被执行人付某某违反《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珙县交通运输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作出后,付某某提出分两期缴纳罚款,之后付某某仅缴纳了第一期,剩余5000罚款一直未缴纳,珙县交通运输局向其多次催收未果,遂向珙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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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情况】
执行立案后,珙县法院向付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付某某却对法院文书置之不理,也未按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法律义务。2024年11月13日,珙县法院经传票传唤付某某到庭接受调查,执行法官对付某某进行释法明理,责令其如实申报财产,并告知拒不报告财产和拒不如实报告财产的法律后果,但付某某不屑一顾,仍不如实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相应罚款。珙县法院立即依法对付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十日,并交付宜宾市拘留所执行司法拘留。
送拘过程中,付某某在换上拘留服后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流下了后悔的眼泪,哽咽地告诉执行法官,“抖音上有人不是说了吗,不报告不履行法院不会拘留的啊......”
最终在法律的威严和强制执行措施的重压下,付某某履行了所有罚款,该案顺利执行完毕。拘留结束后,付某某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检讨书。
【温馨提示】
财产报告制度是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状况的命令,被执行人均负有如实向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财产情况;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应当向法院进行“零报告”。如果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网上信息千千万,学会甄别很关键;
执行文书应细读,看清要求去照办。
报告财产需真实,切勿雷区去试探。
生效裁决要履行,诚信体系共构建。
(文中涉及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