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23时27分,一辆小型轿车沿人民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燕山路口处左转弯时,与一辆沿人民路由西向东行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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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二轮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是引起该事故的全部原因,驾驶人负该事故全部责任。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规范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登记上牌和路面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升城市交通文明形象,市交警部门精心谋划全面整治电动自行车、非标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以下简称电动车)交通违法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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