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就不是村里的人了?凭啥没补偿分配权?”陕西铜川的康女士在娘家窑洞的小院里来回徘徊。那么,外嫁女有权分拆迁补偿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古老的窑洞错落有致地分布在黄土坡上,村庄周围是广袤无垠的土地,那一道道沟壑纵横交错。2007年5月,村里的土地股份制改制悄然兴起,将土地转为股份形式发放给成员。这本是一件促进村庄发展的好事,却为后来的征收埋下伏笔。
2010年,康女士嫁给邻村的小伙。因小伙父母早亡,村里无地,康女士虽然名义上是“外嫁”,但婚后不久,就搬回娘家村生活。近日,村里面临征收,康女士却没有补偿资格。在她看来,自己是村里的“实际成员”,参与过村里的建设,尽到了村民的义务。况且,自家孩子的户口也在村里。
“难道仅仅因为我嫁出去了,就不再是这个村的一员了吗?我的付出就可以被忽视吗?”她心中的不甘如潮水般涌动。为争取自己的权益,康女士开始四处寻找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康女士和孩子的户籍一直在被征地村组,征收方若无充分证据否定两人未尽村民义务,应当在征收补偿中认可其村民资格,给予其补偿,充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康女士可通过司法途径,救济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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