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葫芦岛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23名人员到所属事业单位“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障服务中心”工作。
一、遴选对象
辽宁省内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管理九级岗位或生态环境行业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十二级岗位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9日(含)以后出生〕;
3.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现聘岗位为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人员身份资格和历次岗位聘用(职务任免)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有关规定;
8.报考人员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遴选过程中遴选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具体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5日(周一)至11月29日(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4号,五楼515房间;电话:0429-6661505)。
3.报名资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本科及以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024年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遴选工作人员推荐表(附件2);
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职业能力测验等。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笔试、阅卷和成绩公布等环节,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在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附件1: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遴选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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