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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根据违规事实,中止3家、主动解除4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

汉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

汉中市中止/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医保区划

医院名称

处理方式

1

汉台区

汉中高新医院

中止医保协议

2

汉台区

汉台区东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止医保协议

3

汉台区

汉中美泽贝康医院

主动解除医保协议

4

略阳县

观音寺镇毛垭子村卫生室

主动解除医保协议

5

略阳县

观音寺镇前后沟村卫生室

主动解除医保协议

6

勉县

勉县365口腔诊所

主动中止医保协议

7

西乡县

陕西天生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乡县五里坝医药零售店

主动解除医保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