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
为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现对全市殡葬服务经营者和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殡葬服务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依法诚实守信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公墓、殡葬用品时,要在经营场所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提供殡葬服务时,要公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依据、减免政策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将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予以明显区分。
三、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销售公益性墓穴(墓位)、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不得有超标准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得采取分解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形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合理制定殡葬延伸服务及殡葬用品价格。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市场调节价范围的殡葬用品和殡葬服务价格。销售殡葬用品及提供延伸服务,不得实施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搭售、强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广大居民群众如发现殡葬服务价格违法行为,可以通过12345、12315平台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殡葬服务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处理殡葬服务行业收费投诉举报,依法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及服务单位合法权益。
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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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集宁佰事通
来源 | 乌兰察布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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