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旧。但是在二手平台上出现越来越多的“二手”丝袜商品,本以为会无人问津,谁知道这些“原味”“无洗”的衣服,居然供不应求!
婷婷是一名普通的白领,作为一个爱美的女孩,她一直很喜欢打扮自己。工作之后,婷婷每天短裙加上小高跟,再搭配各种丝袜,致力于将自己打扮成都市丽人的样子。而她姣好的容貌也吸引了不少追求者。
某天在婷婷通勤的时候,一名男子走过来想加他的微信,对此婷婷已经是见怪不怪,她委婉的拒绝了这名男子,准备离开。
但是男子急忙拦下婷婷,说自己不是想搭讪,是想给婷婷介绍一份工作,低投入高回报,听起来非常诱人。他的一番话成功吸引了婷婷的兴趣,两人找了个角落攀谈起来。
经过交流,婷婷得知男子在一个二手平台上出售女性的个人物品,其中就包括了女性原味丝袜,而他找到婷婷也是希望她给自己提供货源。婷婷听说了这个事情,开始着了迷。她以前也听说过这个市场,但从没有想过自己会参与进来。
婷婷开始犹豫不决。她知道这不是一件道德上令人满意的事情,但另一方面,她也需要钱来解决自己生活中的种种问题。最终,她还是决定去做这件事。
她想,自己只是卖给这个男子丝袜,不会有其他太大的风险。然而当她把丝袜寄出去之后,就意味着她开始坠入了陷阱。很快,这个男子不满足于婷婷穿过的丝袜,开始要求更多。
他希望婷婷可以寄过来更多的“原味”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原味”丝袜,最好是内衣裤等。起初婷婷却坚决拒绝这个要求。不过,短短的时间她就动摇了,高额的报酬不断地动摇婷婷的信念。
婷婷一边唾弃自己的行为,一边又不可遏制的依赖男子提供的经济支持,她的精神受到了很大的折磨。最后,她终于下定决心要把这个市场推出自己的生活,她决定远离这个地方,寻找自己的新生。
虽然婷婷离开了,但是庞大的利益链背后,还有多少个“婷婷”存在呢?
«——【·以案释法·】——»
虽然女性原味丝袜市场对一些人来说是创造利润的良机,但是对于其他人来说,却是一种极为不好的生活环境。这种灰色市场的存在,令人对社会的道德和秩序感到忧虑。
一、那么二手平台是否要对此种商品的上架负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安全、保护用户隐私的义务,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淫秽、色情等信息。
而女性原味丝袜等商品的上架和交易,存在涉及个人隐私、涉及到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的问题,因此违反了电信管理条例。
因此,二手平台不仅要对供货方的审核升级,还需要配合监管部门一起发力,对于这类商品的交易进行更为严格的管控。
综上所述,二手平台应当对平台商品负有监管责任,应在上架和交易女性丝袜等商品时,要依法审核、管理和监管此类交易。
二、售卖这些“原味”产品的商家是否构成违法犯罪?
在当今社会,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捷。然而,一些不道德、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也逐渐浮出水面。
根据婷婷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到,二手平台上出现了一些售卖女性原味丝袜的商家,这种行为在道德和法律层面上都引发了很大的争议。
从道德层面来看,售卖这些原味产品的商家不仅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还导致了它们在物质追求和道德原则之间的纠结。因此,售卖原味丝袜的行为本身就是道德伦理上的失范。
我们要从法律层面来判断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首先要明确的是,我国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原味丝袜等个人物品的交易行为是否违法,但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来分析:
首当其冲是涉黄问题,刑法第364条规定:散布色情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款。
对于销售原味产品的商家来说,如果涉及到销售色情内容,传播色情信息,就有可能构成涉黄问题,从而违反了刑法的有关规定。
其次侵害个人隐私权民法明确规定:保护自己的隐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商家在交易时,不经双方同意就将丝袜供应者的姓名、照片等个人资料公之于众,有可能构成对原产品供应商隐私的侵害。
还有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从事商品交易。售卖原味商品的商家可能存在违反诚信经营原则的行为,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综上所述,售卖这些原味产品的商家虽然在目前并不能完全确定构成违法犯罪,但其行为已经涉及到道德伦理问题,并具有法律风险。
我们应当警惕这种行为对社会风气和公序良俗的影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道德底线。而对于消费者来说,也需要抵制这种行为,不要为这些不良商家提供交易市场。
大家如果是法官,认为这种商家该不该判?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