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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永勤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赔偿团队现已开始筹备文一科技(600520)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接受文一科技(600520)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代理。

在2023年8月5日到2023年10月24日之间买入文一科技股票并且在2023年10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且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1381O487965咨询。

采取风险代理,投资者前期无需支付律师费用,胜诉后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即可

基本情况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下辖四个全资实体子公司和两个专业工厂,主营业务包括半导体集成电路封装模具及设备、塑料型材挤出模具及设备、带式输送机托辊轴承座、密封件等。是一家以从事设计、制造、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封测设备、模具、自动切筋成型系统、塑封压机、芯片封装机器人集成系统、自动封装系统及精密备件为主的企业。

公司前身是原电子工业部所属4150、4963、4524三个军工厂,2002年1月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00520),被誉为“中华模具第一股”。

文一科技8月28日披露2024年半年报。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6亿元;归母净利润803.39万元;扣非净利润186.0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69.03万元;报告期内,文一科技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4%。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3年10月24日收到证券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32023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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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0号),依照该函件内容,公司已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并将《事先告知书回执》传真至函件指定联系人,原件递交安徽证监局。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号),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文一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中发铜陵是文一科技全资子公司,原规划建设电力智能产品及节能产品等4个项目及配套设施,但中发铜陵一直未开展实体产品的生产经营,主要收入来源于租金。2023年5月,文一科技正式启动中发铜陵股权对外出售事宜,中发铜陵资产组使用用途由原计划自用变更为出售。

2023年5月至2023年6月期间,文一科技与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多次召开会议商谈中发铜陵股权转让事宜,参与人员有董事长杨林、财务总监胡凯、总经理丁宁等,并聘请评估机构对中发铜陵资产进行评估。

2023年7月11日,杨林、胡凯等人召开专题会议,内容涉及中发铜陵股权转让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是否要计提中发铜陵的资产减值准备等问题,会议最终意见为2023年半年报不计提中发铜陵资产减值。

2023年7月28日,文一科技聘请的评估机构将中发铜陵的评估报告发送给公司财务人员,评估结果为减值105,494,915.06元。

2023年10月23日,文一科技发布更正公告,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合计106,324,838.74元,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表部分数据进行更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四条、第六条、第十五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二条、第五条的规定,公司在获知评估结果后,应当计提相应的减值金额,但文一科技未按规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106,324,838.74元,多计资产、利润106,324,838.74元,导致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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