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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绍兴市检察院举行全市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主题沙龙,围绕最高检提出的“一取消三不再”“三个管理”等最新要求,深入探讨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及如何通过高质效办案更好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检察自身改革。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世根主持活动并讲话。

活动中,参加人员围绕沙龙主题、结合自身工作等交流如何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并就通过提升办案质效推动绍兴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畅所欲言。活动现场通报了今年1月至10月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质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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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世根在总结讲话中对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高质效办案提出要求。统一理念认识,全面准确贯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坚持公正司法,严谨细致办理案件,同时避免机械办案、就案论案,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追求精益求精,树立工匠精神,用追求极致的精神办理案件、适用法律、开展监督,坚持做到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站稳人民立场,有效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努力使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健全责任体系,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发挥好市检察院牵头统筹的引领者作用,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领导和监督,在个案办理、类案处置、案例培育、专项行动等方面全方位加强指导;发挥好基层检察院办案的主力军作用,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开展分析研判,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发挥好案件质量评查的助推器作用,着力克服自我检视主动性不足、评查范围不全面、评查问题不深入等问题,增强评查刚性。

聚焦本职本源,切实提升检察队伍办案本领。持之以恒提升综合能力,完善专业素能培养机制,持续培养更多业务素质高超、理论功底深厚、实干能力过硬的优秀检察人才;充分发挥员额检察官的示范作用,在办案效果上成“示范”,在典型打造上树“示范”,努力带出优秀团队;探索构建“大管理”的工作格局,完善质量管理与司法责任追究等工作的衔接,倒逼检察人员提升精准监督、精细办案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狠抓工作落实,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准确把握改革方向,既要谋定快动,也要依法有序稳步推进,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在法治轨道内运行;自觉融入改革重点,围绕市委全面深化改革“一方案两清单”,对检察机关牵头的项目集中力量、攻坚突破,对主要参与的项目抓好协作、形成合力,对其他项目主动贴靠、精准服务;常态化抓实改革成效,打造更多绍兴检察服务保障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标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