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城市供热服务水平,不断推动城市供热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通供热服务“最后一公里”,我市紧紧抓住主动服务、协同服务这个关键,下发《关于开展葫芦岛市“不暖找我、上门服务”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暖找我、上门服务”活动, 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范围,为居民提供更加周到、细致的供暖服务保障,不断提升热用户获得感、满意度。
一是明确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对供热设施故障检查、修理,帮助服务对象清洗过滤网及供热设施,指导服务对象采取相关措施提升室内温度,根据供热实际情况为服务对象提供辅助取暖设备等。
二是掌握诉求信息
供热服务采取专人包片“网格化”方式进行服务,各地要组织街道、社区在每个负责片区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服务联系人,及时了解服务对象供热有关需求,并确保需求真实有效。同时,各供热企业在每个片区安排一名人员与服务联系人对接,及时了解服务对象诉求信息。
三是做好供热服务
供热企业接到服务信息后,根据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需求,安排专人按照预约时间和地址如约提供服务,全力帮助服务对象解决“不暖”问题。供热企业维修人员通过清洗供热设施、维修供热设备等方式仍不能达到供热标准的,应指导热用户采取其他措施提升供热效果,对于此类问题各地也要协调街道、社区给予服务对象一定的供热帮助。
四是建立服务台账
各供热企业维修人员在完成服务后,应及时与街道、社区片区服务联系人对接,建立服务台账。台账包括基本信息、服务过程、服务效果、服务对象评价签字等内容,并定期汇总上报至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县(市)区住建局定期上报至市住建局。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宣传引导,建立相应的督导检查机制,在开展“不暖找我、上门服务”活动中,通过督导检查等方式,及时了解“不暖找我、上门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较好的提出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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