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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以更大力度奖优助困,更多覆盖学生群体,更加有效促进教育公平,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

云南省财政厅迅速行动,积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有力有序落实高等教育财政增量政策,在收到中央预算指标3个工作日内,足额下达全省各高校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增量资金1.41亿元,及时落实好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

一是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倍,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惠及学生2524人,其中增加名额1262人。

二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倍,增加奖励名额897人,其中博士增加123人、硕士增加774人。

三是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惠及学生3.58万人。

四是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含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惠及学生35.36万人,其中退役士兵学生1.9万人。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联合省教育厅进一步完善云南省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督促学校及时修订奖助学金政策,切实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增补和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并同步做好宣传解释答疑工作,让广大学生及时知晓中央惠民政策,推动实现助困、奖优、引导、育人的政策目标。

来源/云南发布 资料 云南省财政厅

编审/ 胡华玉 编辑/刘玉

投稿/8229969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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