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秩序,妥善解决廊坊市户籍、在外省、外市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和2025年春季学期升至八年级下学期的初中学生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问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策要求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3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的通知》(冀教基〔2022〕12号)精神和《廊坊市关于初中阶段休学、转学和回户籍地报名的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办法(试行 )》(廊教育〔2024〕1号)规定,具有廊坊市户籍、在廊坊市以外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和2025年春季学期升至八年级下学期的初中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2025年度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廊坊市普通高中。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外地就读学生,廊坊市各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中考体育与健康现场测试、理化生实验考试、信息科技考试以及其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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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考文化课和八年级地理、生物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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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

1.初中应届毕业生和2025年春季学期升至八年级下学期的初中学生考试时间分别由河北省教育厅和廊坊市教育局安排。时间确定后,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

2.提供材料需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籍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外省、外市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5日。

3.尚未办理个人身份证的考生,请抓紧时间办理,以免影响考试报名。

4.以上政策请各位考生及家长周知并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