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能否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的审查处理。
关于“外嫁女”的补偿安置待遇问题,党中央和国务院有明确的政策导向,相关法律法规也对其进行了规定。
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六条规定了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或征用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且不得以妇女婚姻状况为由侵害其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也规定了妇女在结婚、离婚或丧偶后的土地承包权保障。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明确指出,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上位法规定精神不符的补偿安置方案或村民会议决定不能作为判断“外嫁女”是否享受与其他村民同等拆迁补偿安置待遇的依据。在补偿安置方案不明确时,人民法院应作出对被拆迁人有利的解释。
对于如何保障“外嫁女”的拆迁补偿安置利益,法院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三条选择适当的裁判方式,确保“外嫁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本案中,张某某虽因外嫁户口迁出,但其在娘家村集体之外没有分得土地,也未享受过其他补偿安置待遇,且仍与娘家村集体保持密切联系,履行村民义务。因此,张某某应享受与其他村民同等的补偿安置待遇。
最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判令镇政府履行补偿安置职责。
参考案例:(2024)鲁行再8号
来源:公众号“私人财富管理师P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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