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转载自: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天津市东丽区苗街小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10月17日起90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