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行驶持续平稳。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持续加强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利用有奖举报渠道积极抵制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24年11月18日下午,涪陵交巡警新区勤务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驾驶一辆车牌为渝 D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超员,正从义和沿科兴路往金科东门行驶。接到举报后,大队立即出警,在半路将该摩托车拦截。该摩托车上共乘坐3人,超过核定人数1人,属于超员行驶,驾驶人郑某某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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