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规划现状认定公告
根据(陕解决登记难专办发〔2023〕3号)和(荔政函〔2023〕178号)文件规定,我单位对张宏斌、王晓莉申请其位于大荔县城关街道办云新巷6号的不动产,初步进行了实地调查,开展了规划现状认定。该不动产权属清楚、原则上可以保留,现就规划现状认定内容予以公示。本公示自2024年11月18日起,公示期间,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需要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6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公告期满,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对该宗不动产现状内容予以规划认定。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13-3261039
不动产现状影像资料
来源: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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