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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100万,个人所得税却一分不需要交,看看这位市场总监是什么情况?

一、新招“市场总监”年收入100万

公司新招来的市场总监,和公司签业务合同,约定一年为公司销售500万的产品,只拿业务合同额的 20% 作报酬(这里面包含营销费用),不在公司报销其他费用。

二、需要缴纳个税约25万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100万的收入如果是按照工资薪金纳税,在不考虑社保、专项附加扣除的前提下,大约需要缴纳25万的个税。这里大家可以看看小五哥前期的内容,有详细的计算表格。

三、但是该市场总监缴纳个税为0元

然而该市场总监,在成立了“个体工商户”跟公司签订业务合同,因为个人承包经营大多没法把账算得很清楚,没建账簿的当地税务局采取了核定征收的方式收税,也就是说一年120万收入,都不需要交税,直接节约了25万。

四、故事法律依据解释

按照上述描述分析,公司新招来的营销总监和公司签业务合同,只拿业务合同额的 20% 作报酬(这里面包含营销费用),不在公司报销其他费用。其实,这种情况相当于公司把营销事务承包给了这位总监,这位总监承包者对整个经营活动全面负责,承担营销支出等经营风险,并获取20%的收益。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这种情况属于“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应当按照“个税经营所得”缴纳个税。对于“经营所得”,应由经营收入减去经营支出,然后按照5%-35%缴纳个税。但是个人承包经营多数是无法建立完整而完善的账簿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规定,难以查账的,可以核定征收。核定后市场总监个税就为0元。

如果您是这名市场总监,你会怎么样选择呢?核定征收又是怎么申请呢?欢迎查看图片跟小五哥探讨交流?

#核定征收 #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