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资讯 | PV-info

近日【光伏资讯】微信公众号(PV-info)了解到,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日后,发布了关于此政策的解读。

通知指出,此次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措施涉及目前已经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和电动汽车充电用户。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未纳入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对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没有影响。

峰谷时段由原来的“高峰时长8小时、低谷时长7小时、平段时长9小时”,调整为“高峰时长8小时、低时长8小时、平段时长8小时”’。

高峰时段:7:00-8:00、9:00-11:30.15:30-20:00(8个小时);

低谷时段:12:00-14:00、23:30-5:30(8个小时);

其余为平时段(8个小时)。

峰谷分时电价浮动范围由原来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三项调整为上网电价一项,输配电价和上网环节线损费用不再参与浮动。

暂停执行尖峰电价、增加1个小时谷段时长等措施,有利于降低工商业用户的用电成本。日间设置2个小时谷段,有利于降低新能源汽车日间充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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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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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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