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学校招生章程”),结合刑事侦查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培养目标和选拔原则

我院博士选拔录取工作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为目标。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工作职责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本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组织对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负责招生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生的申诉释疑工作。

三、招生目录

学院2025年拟招收“申请-考核”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6名,招生专业包括侦查学、法庭科学。各专业指导教师及招生计划请查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学校2025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机动调整。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校招生章程“三、报考条件”的要求。

(二)定向就业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校定 C 类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智库成果1篇(第一作者,原件);

2.在CSSCI来源期刊、来源集刊或校定C类以上刊物上发表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刊物原件);

3.校定C类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专著1本(独著);

上述成果须为近5年成果,成果取得时间在 2019年12月12日至 2024年 12 月12日期间内。

上述成果由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进行认定。

(三)外语水平条件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外语免试(考生须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申请外语免试并提交相应材料。如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则需参加外语水平考试):

(1)英语证明:

A.雅思 6.5 以上;

B.托福 90 分以上;

C.国家英语专业四级以上考试合格证书;

D.在英语为母语(国语)的国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其他语种(只包括学校规定的俄语、法语、德语、日语)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A.学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中国举办的语言考试需达到国家六级水平。

B.在该小语种为母语(国语)的国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不能提供以上有效成绩证明的考生,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该考试成绩仅当次有效)。

五、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按照《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须知》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并按照要求在12月13日前,向学院通过邮箱1519905954@qq.com(所有申报材料请整理为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及邮件命名方式为“申博材料-申报专业(定向或同等学力报考请括号注明“定向”或“同等学力”)-姓名”。如:申博材料-刑法(定向)-张三。)上传以下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

1. 学校招生章程“四、申请材料”中需要提交的材料;

2.外语水平证明;

3.《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导师填报表》(按2025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须知要求填写)。

所有申报材料请整理为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及邮件命名方式为“申博材料-申报专业(定向或同等学力报考请括号注明“定向”或“同等学力”)-姓名”。如:申博材料-侦查学(定向)-张三。

学院组织工作组对考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初审环节。

(二)初审

各学科组织导师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按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的3-5倍确定进入复试的人选。

复试名单预计于 2024 年12 月下旬公布,请关注后续通知。

(三)复试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及攻博计划书等材料审核,各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详见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复试安排预计于复试名单之后公布,请关注后续通知。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一)成绩计算

1.综合总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100+面试成绩×40/100+攻博材料审核成绩×20/100。

2.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另作合格要求,不计入综合总成绩。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

(二)录取原则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学院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博士招生工作完成后进行公示。

拟录取名单按照推荐进入复试的导师名下的上线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具体录取规则以学校复试工作方案为准。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对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已毕业者将追回学历证书并取消其学位。

七、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https://cis.swupl.edu.cn/)公布考生最终成绩。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咨询和申诉:

咨询电话:023-67258018 监督电话:023-67258219

提交材料及咨询邮箱:1519905954@qq.com

监督邮箱:516142113@qq.com

八、其他事项

1.拟录取考生应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体检要求,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所规定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进行报考。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审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