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  庞赟)近日,市发改委发布公告,就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拟定方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根据拟定方案,城区巡游出租车运营价格拟调整为:运营租价:基本起步价2公里(含,下同)7元;2公里-9公里每500米租价1元,不足500米按500米计费,9公里(含空驶费)以上每500米租价1.5元,不足500米按500米计费。夜间((23:00点至次日6:00点)载客租价上浮40%。等候费:时速低于12公里,在3分钟以内(含3分钟)不计费,每超过3分钟,加收1元,不足3分钟按3分钟计费。出租车过路过桥通行费:出租车通过经省政府批准的收费还贷公路、桥梁、隧道等所发生的通行费用,均由乘客承担。春节法定假期期间每单次运价加收5元。

拟定方案指出,出租车管理部门要督促经营者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严格执行计价器打表收费。要加强行业监管,确保运价调整平稳顺利进行。出租车司机应加强行业自律,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树立安全驾驶、文明载客的良好城市窗口形象。在计价器调整期间,未完成调整的出租车仍执行原运价标准。

据此,此次征求意见截止到12月10日,有意者可以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咸宁市发改委价格科;邮编:437100;联系人:徐晓明;联系电话:0715-8895101;邮箱:645937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