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一个来自宁夏固原市的视频引起人们的愤怒。
从视频上可以看到,一个少年正低头走着,对面走来两名警察。其中一名警察冲上前去,打少年的耳光,揪头发,用脚踹。
发视频的妇女说,挨打的少年是他的孩子,今年12岁,“学生跟学生吵嘴打架,我们家长赶来之前,张易镇执法人员已经把娃打倒了......”
视频留言区一片谴责,要求对殴打孩子的警察予以严惩。
11月24日,宁夏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发布通报:
经查,2024年11月22日15时许,张易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电话报警称其孩子在学校被同校学生殴打,副所长王某立即带领值班人员出警。到达现场后,该校两名三年级学生反映其被同校六年级学生马某某多次殴打。民警便对现场人员信息进行登记、核实相关情况,并安抚伤者和其家属情绪。期间,马某某自行离开现场,王某遂带领辅警戴某找回马某某,同时对其踢打,后将其带回班主任办公室等待家长。网传相关视频中事件即为王某、戴某找到马某某时发生。事发后,原州区公安分局立即配合马某某家长带孩子到医院检查治疗,经医院CT、彩超和医生现场检查,马某某身体脸部、后腰体表有轻微软组织挫伤。11月23日,固原市公安局党委对王某停职配合调查,并向当事人家属赔礼道歉。
警方通报发布后,网友们的情绪发生逆转,从以前同情挨打的少年,转而同情被停职的警察,认为霸凌他人的学生就该好好教训一下,警察殴打这样的少年没有什么过错。
有人撰文说:“其实这种事,换个明事理的家长,自己无法教育的孩子,被警察胖揍一顿,让他对世间人和事有起码的敬畏之心,这是花多少钱也买不到的教育。”
在我们身边,校园霸凌已经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常常看到校园小霸王欺负孩子的视频,让人痛心愤怒。就发生于宁夏固原的这件事来说,网友情绪的逆转,说明校园霸凌已经引起社会的公愤。
校园霸凌固然让人愤怒,但警察可以殴打霸凌者吗?
在多数支持警察殴打霸凌少年的声浪中,仍然可以听到难得清醒的声音。北京的王才亮律师发帖称:“如果人们支持警察对霸凌者使用私刑的理由成立,成为一种社会现象,那警察明天就可以对霸凌者之外的你我他使用私刑。既然警察可以使用私刑,那么警察之外的人也可以使用私刑,那还要法律干什么?如此下去,公民的人身权利和社会安宁就没有了丝毫保障,弱者就更无法生存,这是一个常识。”
诚哉斯言。文明社会的一个特征,就是执法者严格遵守法律的界限。如果警察不尊重法律,随意越界动用私刑,这个社会必会人人自危、噤若寒蝉。
多年前,我曾采访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农民因为开报废的面包车,被当地派出所罚款数百元。当他向派出所要罚款票据时,被几个警察用手铐铐在院子里,拳打脚踢。在这个农民被打折肋骨的情况下,派出所依然对其作出治安拘留的决定。
这个胆敢索要发票的农民之所以遭受暴力,不是因为他侵犯了法律的尊严,而是因为冒犯了警察的尊严。
直至此事曝光后,引起高层的关注和批示,派出所所长被撤职,受害农民也得到赔偿。
很难想象,若没有舆论监督,这个农民的命运会如何?
前些年,有个同行去看守所采访。那个所长和这位同行很熟,以哥们相称。所长带他参观时,看到警察带着一个嫌疑人迎面走来。所长走上前去,在嫌疑人脸上打了几个耳光。随后对我的那个同行说:“你也打几下过过瘾吧!”
这就是不敬畏法律,可以随意越界的结果---人作恶是可以上瘾的。以公权力的旗号来作恶,更是后患无穷。
对校园霸凌者,应该依法惩处。实际上,校园霸凌之所以泛滥,恰恰是这一领域法律缺失的结果。然而依法惩处,并不等于警察可以动用私刑。
就宁夏固原这件事来说,不知道这个少年是否有长期霸凌行为。但愿不要因为警察打人这件事受到关注,而影响了对校园霸凌事件本身的处理。霸凌者不该受到警察的暴力,但也不该逃过法律的惩处。
维护社会秩序靠的是法律的公正,而不是执法者的暴力。当你为警察施暴叫好时,当心更大暴力临到自己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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