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社会花了多少年,才逐步纠正“家长可以随意打骂自己孩子”这一根深蒂固的封建观念。
经过了几代人的努力,“打骂不是教育的最好手段”才终于成为了共识。
如今,打骂孩子不仅受到道德谴责,更可能触犯法律。
同样道理,这名派出所副所长殴打学生被撤职,正是因为他的行为违法。
然而,一些人却认为他不仅不应被撤职,反而应被奖赏。
我要问这些支持者一个问题:你们认为官方做出撤职决定,是拍脑袋想出来的吗?
为何支持暴力执法的声音仍然存在?
网络上为这名警察辩护的声音,或许可以从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的一份最新通报中找到线索。
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的通报提到,被殴打学生马某某“存在多次殴打同学的行为”。一些人据此认为,这名学生在校内“霸凌同学”,因此警察殴打他是“替天行道”。
但我们需要注意,通报中的“多次殴打同学”只是两名三年级学生的反映,马某某及其家属尚未回应,情况还需要进一步核实。
然而,许多人在未核实细节的情况下,便开始网络断案,认定马某某是“校园霸凌者”,并以此为副所长的暴力行为找借口。
而且,潇湘晨报记者也核实了,所谓“六年级学生殴打低年级学生”仅是当天偶发事件,并不存在长期的霸凌。
我敢说很多人连通报都没仔细看完,包括那些网上故意迎合受众的自媒体。
暴力执法可以被支持吗?
退一步讲,即便马某某真的是校园霸凌者,副所长的行为就能被正当化吗?
这名警察在没有经过调查和合法程序的情况下,刚打个照面就对学生拳打脚踢,这不是执法,而是赤裸裸的暴力。
试问那些支持警察的人:如果你的孩子被这样殴打,你是否还能继续支持?难道执法者的权威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任何形式的私刑行为,无论动机如何,都破坏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支持者的心理逻辑
为暴力执法辩护的人,他们的逻辑也不难推测。
在某些人眼中,执法者代表权威与秩序。即便行为越界,也应被宽容甚至支持。
尤其在一些较为传统的观念里,长辈或者权威对年轻人施加惩罚,往往被视为“教育”的一种形式,而非暴力。
再加上这些人先入为主,马某某的所谓“霸凌”行为,使得一些人对其产生偏见,认为其“罪有应得”。这种情绪化的反应遮蔽了对事件本质的理性判断。
这件事暴露出来的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很多人法律意识淡薄。不清楚执法的边界与规范,甚至认为警察有权随意采取暴力手段。
警察作为执法者,应承担更高的行为和职业道德标准。殴打学生不仅突破了法律底线,也严重损害了公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
这种行为不能被合理化,更不应被美化。
因为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释放出的各种灾难和不幸,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法幸免。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