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涉气排污单位设备用电工况监管系统技术要求》规定了系统的组成、实施、验收和日常运行管理等,适用于排放废气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为实施用电监测提供了具体的标准和指导。
2021年12月,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西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该规划强调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的必要性,推动环保用电工况监控的实施,以实现精准管控和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西安市依托用电工况监管手段,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提升环保执法效能,现已成为环境执法的新常态。“非现场监管”就是执法人员不进入企业的厂区、车间,就可以对用电情况实施监管。
非现场的环保用电工况监管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无论白天黑夜,监管人员都可以远程监控企业的用电状况。对于分布较为分散的企业,尤其是一些偏远地区的小型排污企业,无需监管人员到现场检查,即可实现对其常态化监管,有效解决了传统现场监管难以覆盖全面的问题,扩大了监管的地理范围和企业数量。传统的现场监管方式需要监管人员频繁到企业进行检查,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成本。而环保用电工况监管作为非现场监管的重要手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替代部分现场检查工作,使监管人员无需频繁到企业现场,减少了现场检查的频次,从而节省了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提高了监管资源的利用效率。
用电工况监管功能
达斯特环保用电工况监管设备具有多种功能,以下是详细介绍:
1. 电量参数采集
能够实时采集三相电压、电流、功率因数、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视在功率等基本电量参数。这些参数可以全面反映涉气排污单位的用电设备的运行状态。例如,通过监测有功功率,可以了解设备的实际能耗情况,判断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或处于过载状态。
对于不同的用电设备,如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设施,分别采集其电量数据,以便后续对产污和治污过程进行独立分析。
2. 设备启停状态监测
可以精确判断用电设备的启动和停止状态。通过对电流或功率等参数的突变检测,确定设备何时开启或关闭。对于涉气排污单位来说,能够准确监测生产设备和治污设施的启停时间,是监管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的关键。例如,在生产过程中,如果治污设施未同步启动或提前停止,可能导致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
3. 电量异常报警
当监测到电压过高或过低、电流过载、功率突变等电量异常情况时,可以通过网络将报警信息发送到远程监控平台,让监管部门第一时间获取异常信息。例如,当生产设备的电流突然超过额定电流的120%,系统判定为过载情况,迅速发出报警,防止设备损坏和可能的安全事故。
4. 设备运行异常报警
如果设备出现非计划的启停、运行时长不符合预设规则(如治污设施运行时间短于生产设施)等情况,系统会触发报警。这种报警功能可以有效防止企业为降低成本等原因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的行为。例如,治污设施意外停止运行超过一定时间(如5分钟),系统就会向企业和监管部门发送报警,提示可能存在废气未经处理排放的风险。
5. 远程配置与升级
支持通过网络远程对设备进行配置和升级。监管部门或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远程修改设备的参数设置,如报警阈值、数据采集频率等。同时,设备制造商可以通过远程升级功能,及时为设备更新固件和软件,修复漏洞、增加新功能,提高设备的性能和适应性。
6、数据分析与辅助决策功能
对生产设备和治污设施的运行工况进行关联分析。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分析生产活动与污染治理之间的内在关系,判断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例如,根据生产设备的产量和治污设施的处理能力,计算出合理的运行参数范围,当实际运行数据超出这个范围时,提示可能存在问题,辅助监管部门进行精准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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