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现在盐城的大小河道,大白天到处看到鱼鹰生产性捕捞的场景,明明是违禁之事但却搞得光明正大,鱼鹰队过境之处,河道里的鱼被大量捕捞。
大家看到鱼鹰来了,称之为:日本鬼子进村。可见影响之恶劣,捕捞之彻底。
有网友打盐都农业农村局公示的电话举报,被告知现在离得太远,没法过来,后续也没有再打电话询问。
有很多人说,鱼鹰队要么就是有关系的,要么就是给农业农村局、渔政之类的职能部门“上供”的,非法捕捞能罚几万块钱,然路上头盔都整天查,这个能有这么好的事,不管理?
传言对不对,我们不清楚,但不作为和包庇之中,总有一个会是对的。
按照《渔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未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罚款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在内陆水域,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在海洋水域,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
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按本条前款规定处罚。
按照《渔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有捕捞许可证的渔船违反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罚款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在内陆水域,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在海洋水域,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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