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泰兴九久乐医院作出泰卫医罚〔2024〕031号行政处罚。

主要违法事实

泰兴九久乐医院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印*、顾*漫和赵*妮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规定

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的规定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来源 | 信用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