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首席记者 牛天甲)11月25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获悉,内蒙古推动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日前印发并实施。
该办法共六章28条,主要在制度出台依据、适用范围、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赛事组织者职责、许可实施过程中许可对象、许可申请、许可权限、许可方式、许可条件、材料申报和许可程序上进行明确规定。同时针对高危险体育赛事活动的熔断机制履行程序、要素条件等进行规范。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五章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方式、要求和责任追究具体情况、依据进行明确。
办法明确分级管理的目标任务,落实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责任,针对潜水、航空、登山、攀岩、滑雪登山、汽车、摩托车等几大类18小项列入《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具有高危险性的运动项目赛事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明确监管工作规范,充分发挥赛前风险评估、赛中监管服务与赛后总结评价相结合的安全监管机制,全面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风险防控、指导服务、监督检查工作,有效防范和杜绝赛事活动中的各类安全事故。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竞体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体育赛事活动是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内蒙古体育赛事活动蓬勃发展,各类体育项目积极开拓市场,吸引和带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随着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个别领域赛事活动出现标准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做好内蒙古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内在需要,也是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提高体育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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