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物种,失去天敌后都会肆意地繁衍。
01
对校园霸凌恶棍,家长不舍得管、老师不敢管、学校无法管、法律管不着。
报警似乎是受害者家长唯一能做的。
可警察来了又能怎么样,只能和稀泥,或批评教育一番而已。
那些霸凌恶棍,会因为警察的几句批评,甚至是吓唬就改邪归正吗?
如今,那个殴打霸凌恶棍学生的派出所副所长,落得个撤职的下场。
势必会引发“多尼诺效应”,在警察中引发在教师系统出现的那无奈一幕。
警察也不敢管、不能管、无法管了。
02
这个社会,随意批评、责骂的人太多了,没有正义、不求实事求是的人太多了。
在视频出来的第一时间,很多人只因为看到身着警服的警察,拳打脚踢一名穿校服学生。
就不顾事发离奇,不论青红皂白、不究前因后果,一边倒地在辱骂着、批判着。
大有要将“施暴”警察碎尸万段的意思。
当然,这也离不开视频发布者片面的、具有引导性的言语刺激。
视频的画面的确离谱,一边是为民服务的警察,一边是穿着校服的学生。
其实,稍有头脑的人,反向思维一下就能猜出,事情背后必有特殊的原因。
一名警察,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对一个学生拳脚相向。
不幸的是,有头脑的人太少了。
但庆幸的是,很快警方的调查结果就出来了。
被警察殴打的少年,一名长期对两名低年级同学实施着敲诈、殴打的霸凌恶棍。
两名受害同学的家长报了警,于是副所长带着一名协警到现场处理。
处理期间,这名霸凌者在被警察明确告知不得离开的情况下,趁警察不备逃走了。
警察在找到霸凌者时,可能由于了解到他做了多么恶劣的事,也可能是言语上有冲突。
才在盛怒之下,做出了不应该有的行为。
那个殴打霸凌者的警察,是一名副所长,如今他因自己不冷静被撤了职。
03
警方公布调查结果后,社会中出现了两种声音。
一种依旧是责骂、批评,认为无论如何都不能对未成年人出手。
他们的批评有道理,但也仅是站在殴打未成年人不合适这一个方面。
可他们忽略了少年的恶劣行为,只抓住警察的错误来批判,是有失公允的。
他们对霸凌者的感同身受,不免让人觉得,也正是因为有这些人的存在,才助长了一个又一个霸凌者的出现。
另一种则是支持的声音,有许多网友通过网络为副所长送去了大量的锦旗,以示声援。
实事求是地说:在规则制度上讲,警察殴打未成年人的确违规。
但许多事情的发生,不能只看结果,而不顾前因。
任何言行,都要考虑所发生的情景,在情境中去分析和评判。
就比如:
古人说:男子汉大丈夫,宁死不屈;可古人又说: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
古人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可古人又说: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古人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可古人又说:狭路相逢勇者胜!
古语中这些看似矛盾的名言,都有各自适应的情景。
对与错、好与坏,不能抛开情景、一概而论。
所以,警察殴打霸凌少年的行为,在那个情境中,算不上多么大的过错。
换个角度来看,也不失为一种对坏孩子的拯救。
更何况从视频中可以看到,警察的所有动作,都不是下死手,打得还是很克制的。
04
还有几个问题许多人没注意到。
警察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职业,他们见识的人间丑恶比我们多很多,他们对恶的痛恨远超我们。
此外,每一个把警察当做职业的人,骨子里都有着疾恶如仇的属性。
他们在面对一些罪恶,暴行的时候,想要制止恶行的意愿也是超出我们常人的。
他们更深知如今校园霸凌屡禁不止的原因是什么?
家长不舍得管,放纵、包庇、帮孩子推卸责任。
学校、老师没有执法权,更不敢责罚、教训,能做的只是批评教育、叫家长。
那些霸凌者的家长,如果真有心管教孩子,孩子也不止于此。
所以,学校老师也没办法。
被霸凌者家长只能报警,把最后一丝希望寄托在警察身上。
这正是警察的职责所在,他们也深知被害者能依靠的只有剩下警察了。
如果他们不有所作为,不做出制止,甚至给予一些惩罚、教训的话,就没人可以了。
警察虽有执法权,但是在面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情况之下,他们也有诸多顾虑。
他们不是不知道批评、教育,对于霸凌者来说,耳朵早就听出老茧了,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所以这一次,那名副所长没忍住,打了霸凌者,其实是他只是做了警察应该做的,在行使了自己的执法权力。
我们再试想一下:当一个成年人出现违法行为,警察到场后要求他不得离开。
但是违法人趁机逃逸,或是强行逃脱,警察是不是有权力通过暴力手段强行控制违法人。
甚至在违法人出现辱警、袭警行为时,警察有权力做出反击。
在这个事件中,情景是不是相似,唯一不同的只是违法人换成了未成年人。
怎么,未成年人违法者就应该网开一面?未成年就能在警察处理时逃逸?
警察还不能行使执法权了吗?
05
所以,对于这名副所长的撤职处罚,有些严厉了。
警方也不应该仅凭他的行为,而不顾真实情况,就做出这样的处理意见。
这样的惩罚措施,大概率是被民意裹挟,为了平息舆论不得已而为之。
但这种做法,伤害的却是一线警察的心,也伤害着整个社会的价值观。
如今的教育系统,学校和老师,为什么不敢对坏学生、霸凌学生进行管束?
还不是因为曾经一些有着强烈责任心的老师,在教训、管束学生后,被倒打一耙。
导致职称没了,工作丢了,还得赔偿损失。
于是乎,现在的老师和学校,没人再愿意冒着丢饭碗的风险去管了。
当前警察系统会不会也因为这件事,产生同样的后果?
一名一线派出所副所长,就因为扇了几巴掌、踢了几脚霸凌恶棍,就被撤了职。
全国的一线民警会怎么想?
以后出现霸凌案件的报警,谁还愿意去处理?
去了怎么处理?和稀泥,批评几句应付差事?吓唬警告几句?
这些哪一个是能有效制止霸凌,能让霸凌恶棍有所畏惧的?
这就像多米诺骨牌,第一张已经被推倒了,后面的自然会跟着倒下。
恐怕再也没有谁能制止、阻止、教训霸凌者了。
06
自然界中的每一种生物,都有的天敌,这是数百万年生物进化而来的自然规律。
当某一种生物的天敌全部消失时,它们就会进入肆无忌惮的疯狂繁衍期。
在社会中,警察就是违法犯罪的天敌。
对成年人犯罪,警察可以抓人、拘留、控制。
但对于未成年霸凌行为,警察的天敌作用,本来就是不够强烈,无法发挥太大震慑作用的。
此事件一出,副所长被撤职,恐怕以后在遇到霸凌恶棍时,警察会变得更加畏手畏脚。
07
这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在邯郸3名小恶魔杀害、掩埋同学后,法学教授罗翔说:
“法律所能做到的,就是对犯下弥天重罪的,进行必要的惩罚。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
但如今的局面下,似乎已经没有任何一个人群,或是法律法规,能给予给未成年人任何的惩罚了。
家长、老师、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法、法院……有哪一个能做些有效的事情呢?
警察原本是我们面对霸凌恶棍最后的手段,可今后警察能起到的作用恐怕也将变得越来越微乎其微。
难道要让遭受霸凌的孩子家长,都学那位光速离婚、练习射击的那位父亲一样,用自己力量去保护孩子?
逼一个遵纪守法的父亲,只能用以恶治恶,以暴制暴才能保护自己的孩子?
这不可悲吗?
又或是,要等到霸凌行为成为主流,每个校园都被霸凌行为所侵占,每个孩子都成为受害者的时候。
才能倒逼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倒逼着重新赋予警察惩罚、教训霸凌恶棍的权力吗?
那岂不是更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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