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东海 资料图
11月28日,据漳州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漳州市委批准,漳州市纪委监委对漳州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正处长级)陈东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东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漠视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配偶投资情况,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将个人应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承担,利用职权收受礼品;不正确履行职责,盲目推动引进项目;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用地协调、款项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擅权妄为,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陈东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东海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漳州纪委监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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