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朔州平鲁交警大队民警在平鲁区集运站附近开展酒醉驾例行查处时,一辆小型轿车临近检查点突然停车,民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酒精检测仪灯光闪烁。

随后民警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显示69.8mg/100ml。其对自己的酒驾行为后悔不已,并表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暂扣驾驶证6个月。
助编:祁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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