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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打击违规销售非标、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保障摩托车电动车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垫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深入辖区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销售点,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和宣传工作。

联合检查中,执法人员对辖区多家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销售门店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摩托车、电动车销售门店经销商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违规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3C认证的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的行为,以及在售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的铭牌、合格证、3C标识等资料是否齐全,电动自行车是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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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联合检查组还向销售点负责人和前来购买的群众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讲解,提醒群众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好安全头盔,杜绝逆向行驶、无牌无证、酒驾醉驾、闯红灯、加装篷伞等交通违法行为,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检查组人员要求各经销商加强宣传,提醒群众购买车辆后及时到车管所登记上牌,骑行时戴好头盔、不得加装篷伞、不超员逆行,真正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宣传活动,规范了辖区电动车销售企业的经营活动,从源头上消除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全面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