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学生家长的
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2024年12月2日,我们将迎来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词为:文明交通,携手共创!为进一步做好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保定公安交警在此邀请您一起维护交通安全,在认真履行监护人的教育和监管责任的同时,用文明守法的一言一行,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01
言传身教,文明出行
请家长们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为孩子做好表率。家长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要登记上牌,做到不闯红灯、不逆行,骑行和乘坐电动车均要佩戴安全头盔,不边骑车边接打手机、收发信息,不要争道抢行或突然掉头;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请保证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不超员、规范文明停车、尽量做到“即停、即下、即走”;开通“通学码”的学校,请家长使用“通学码”预约接学。
02
教育引导,遵规守法
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教育已满年龄可以骑行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孩子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抢行、不逆行、不违规载人、不闯红灯,不要双手离把、扶身并行或曲折竞驶,不骑非法改拼装电动自行车,骑行和乘坐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03
注重细节,确保安全
乘车时,要叮嘱孩子上下车提前观察路况,并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行车中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探出窗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在道路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道路右边行走,不嬉戏打闹,红灯停,绿灯行,注意观察、避让车辆。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保定公安交警愿与家长朋友们一起用爱心和责任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为孩子们的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28日
编辑:王 丹
责编: 白秋媚
审核:贾建光
签发:李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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