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耀光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8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耀光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陈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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