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店铺为吸引更多客流量,直播已然成为一种热门手段。通过直播,不仅能够实时展示店内环境与产品特色,而且能有效拉近与顾客的距离。然而,在追求商业效益最大化的过程中,部分商家容易忽视对顾客权益的尊重与保护。近日,话题#吃火锅意外入镜直播间获赔500元#冲上了热搜第一引发热议!
据了解,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因侵犯肖像权引发的案件。小虎(化名)开了一家火锅店,平时就在店里做做直播,想要以此招揽生意。
此时顾客小山(化名)正在和朋友在火锅店里聚餐,当他起身买单在店内通道上行走时,发现收银台附近设置了一台直播设备,自己入镜了直播间。小山十分生气,找到小虎进行理论,两人发生争执。
小虎表示小山完全可以走其他路径,这样就可以避免进入直播范围,并表示自己只是在拍店里的菜品和logo,小山提出异议后,自己就立马把直播关了,直播也没有得到任何收益,还称道个歉可以,但是不同意支付精神损失费。
小山一怒之下把小虎起诉至法院,他认为自己的肖像权收到了侵害,同时还遭受了精神伤害。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未获得小山同意的情况下,将小山的肖像暴露在直播中,构成了对小山肖像权的侵犯。最终法院判决小虎通过直播账号发布视频对小山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道歉视频应置顶不少于三日。同时,判决小虎向小山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
在社交平台上,也发现有不少网友发布帖子,对商家直播未经允许便让顾客入镜的行为感到不满。
在消费保平台,以“肖像权”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有数百条相关投诉信息。
翁女士称自己双十一在淘宝平台一家店铺购买一件黑色西装外套,收到货后发现商品货不对板,并且商家存在未经他人允许擅自使用他人照片商用的行为,侵害了他人肖像权,翁女士要求退款赔偿,并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目前该投诉翁女士反馈已解决。
在消费保平台,类似的投诉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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