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专门促进新型农村集体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表决通过】11 月 28 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发展促进条例》,自 2025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该《条例》聚焦新型农村集体运行机制和多样化发展途径,对明晰资产产权、规范收益分配等作出规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称,此《条例》以“小切口”立法方式提炼固化广东新型农村集体发展实践经验,以法治思维推动广东实施“百千万工程”,促进新型农村集体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