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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白云区

2.深圳市罗湖区

广州市白云区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白云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长春、南京、上海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本次在长春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45名、南京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60名,上海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40名,共计145人。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24年下半年在长春、南京、上海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职责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体岗位及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长春考点)》(附件2-1)和《广州市白云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南京考点)》(附件2-2)和《广州市白云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上海考点)》(附件2-3)。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年毕业生。

“2025年毕业生”指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以及于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学历、学位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2.年龄条件: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及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及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及之后出生)。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3.报考人员需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4.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托福95分(含)以上成绩单,暂未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5分(含)以上成绩单的,须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并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需求表中明确要求研究生和本科所学专业一致的,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6.留学回国人员,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前提供,否则取消录用。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9日9:00至2024年12月5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进行网络报名,并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

2.宣讲会将在报名期间举行,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宣讲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报考人员也可自行在各大高校就业网站上查询。

3.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既不能同时报考任一考点不同学校岗位,也不能同时报考三个考点的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网上报名环节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按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数。

(6)具有博士学位的考生(含2025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需打印《“免笔试”考生情况说明书》(附件5)并手写签名,待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免笔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初定2024年12月6日9:00-17:00,长春的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设在长春,南京的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设在南京,上海的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设在上海,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2.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1)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由本人携带《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4)及所需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均须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时间为现场资格审查当日。心理素质测试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

(三)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通知为准。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以试讲、说课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养、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现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书的形式告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

1.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当通过面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公布。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将在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另行公告。

3.考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时间为120分钟。笔试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合格分数为60分)。博士研究生免笔试,其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4.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说课/试讲)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说课/试讲)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讲)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说课/试讲)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说课/试讲)。笔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公布。

五、体检及组织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确定录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拟录用人员应在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办理录用手续相关材料并完成手续办理,否则,取消录用。

九、岗位聘用

录用人员使用我区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岗位需求表中注明的级别聘用或暂聘。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报考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报考职位进行岗位等级聘用。录用人员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十、注意事项

(一)港澳居民报考者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的规定执行。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考人员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含电子身份证)不能代替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九)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十)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十一)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联系咨询电话:020-86371568、86371707;监督电话:020-36135591。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1.广州市白云区2024年下半年在长春、南京、上海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

2-1.广州市白云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长春考点)

2-2.广州市白云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南京考点)

2-3.广州市白云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上海考点)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资格审查目录表

5.“免笔试”考生情况说明书

6.关于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证明

深圳市罗湖区

面向全国选聘!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招人啦

罗湖区教育系统涵盖义务教育、高中以及中职教育,为进一步优化罗湖教师队伍,促进罗湖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选聘优秀教师13名

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对象、岗位及条件

选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选聘岗位

区属公办学校教师13名,具体岗位及资格要求详见《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24年11月面向全国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专业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目前一直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

(七)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八)符合岗位要求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九)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岗位职责

完成招聘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与程序

报名时间、方式

(一)时间: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6日(18:00截止)。

(二)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可用电脑或手机登录https://zp.luohuedu.net进行网上报名。

(三)咨询电话:0755-22185773罗老师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材料

(报名时上传扫描件,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备查或存档)

(一)《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24年11月面向全国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扫描件,见附件2);

(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三)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非全日制学历及学位应同时提交验证证明,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如在报名时未能提供验证证明,应提供承诺,资格审核时提供相关验证;

(四)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五)工作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或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字扫描,见附件3);

(六)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报考者所提供的个人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不接受报名,其中弄虚作假者将记录在案并报市组织人事部门;报名表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资格审核

(一)由区教育局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中没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二)资格初审结果及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罗湖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告,并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入围信息,请考生登录网站查询,同时留意手机短信。

(三)入围面试人选应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核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另外,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入职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面试

面试工作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同级综合人事管理部门指导监督。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线为8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依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由专家组最后评议决定拟聘人员,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罗湖政府在线进行公告。

面试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罗湖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

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共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其中,资格复审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进行。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与所报考岗位的匹配情况等。

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个人征信报告》和《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同步征求公安部门意见。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核查档案中,如有开除党籍的情况,一律不准录用。考察不合格人员,由拟聘学校按管理权限上报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得出结论后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在罗湖政府在线网站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按规定时间向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或未经拟聘学校批准同意而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相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深圳市及罗湖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人才奖励补助

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深圳市及罗湖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其它事项

一、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11月26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日期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办理完聘用手续后,应在罗湖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

三、在招考过程中违反职员招聘相关规定及本方案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五、本公告内容仅适用于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24年11月面向全国选聘优秀教师招聘工作,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罗湖政府在线:http://www.szlh.gov.cn

▲扫码查看附件

附件:

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24年11月面向全国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表

2.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24年11月面向全国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

3.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24年11月面向全国选聘优秀教师个人承诺书

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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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

此次报名时间为

11月30日至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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