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今天的中国,今天的我们,拥有这些都来之不易,这些真的是我们通过我们的劳动和我们过去千千万万牺牲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生命给我们换来的。他们已经牺牲了,但是他们的力量依然存在着,他们的力量就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党章这些间接体现的。

单个人力量弱小,但是加上千千万万的革命烈士,这个力量是强大的,甚至是无比强大的,故我们必须学会。这两本红宝书是什么?是人世间的度量衡,我们可以用它来度量中国的一切。

我们有现成的红宝书,为什么不能活学活用呢?我们把它遗忘的太久了,是时候拿出来重新学习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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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单个人力量弱小的时候,我们完全可以用合法的方式来联合所有同类遭遇的人,建立一个合法的人民组织。这是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们的权力,以下是原文: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原文引用完毕,这样不但可以增加自己的力量,还能以组织的方式代表和说明和实现人民的利益,比如被选为人民代表。这就是我们过去的成功经验,也是新中国建立的法宝。这个权利依然是宪法赋予我们的,以下是宪法第二条原文: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原文引用完毕。这里有两点,中国所有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可以参与管理国家所有事务,当然直接管理是不合法的,由此我们需要人民代表,以下为宪法第七十六条原文:

第七十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原文引用完毕,这是全国人大的规定,地方人大依然如此,也有相关规定,这里不列举了。无论我们自己成为人民代表还是找相关单位的人大代表和自己一起解决,这样不仅合法,力量还大。

如果人大代表和国家工作人员推诿怎么办?请看宪法第二十七条,原文:

第二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这些都是对他们的明确规定,只需要确定相关的工作责任就好,这里就可以用宪法第四十一条,以下是原文: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原文引用完毕。无论结果如何,我们只需要确保一件事情就行了,所有行为都有完整清晰的证据,特别是视频,而且要提前公开声明,这都是合法的。

如果做到这里,还不能解决怎么办?请看宪法一下几条原文;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原文引用完毕。为什么引用这些,因为很多问题,用这些都可以解决了。如果在此过程中出现了非常坏的情况,伤残怎么办?请看宪法第四十五条原文: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这一条明确说明了,国家会管。

为什么要用宪法,因为普通人没有能力去了解太多的法,通常涉及的都清晰明了,而且宪法足够清晰明了,请看宪法第五条原文: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原文引用完毕。这一条保证了,任何法律碰到宪法都必须遵守宪法,就这么简单。我们碰到问题的时候,以上所用的方法基本都不是用来解决自己问题的,因为自己的问题之所以出现问题,不是这个问题出问题了,而是其他方面出问题了,所以我们要解决的是解决这个问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这些方法中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如果我们有足够完整清晰的证据证明,而且这些证据足以让他们丢帽子,而帽子是他自身利益切身相关的。这就是围魏救赵的具体运用。

在这个过程中,要找到足够具体的人,并确认他们的职责就好了。

除了宪法以外,我们还有另一本宝书,他叫中国共产党党章,而我们很多国家位置上,都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哪里。中国共产党党章更加有效,更加清晰明了,而且相比法律,他要严格的多。这里引用下现行党章第二条,以下是原文: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这第二条能干啥?哪怕我们什么都不解决,就对着一个共产党员念第二条,都会有效。如果不信,自己去试试?如果中国那个共产党员敢说的这些不一样,甚至相反?恰好你还记录下来了,有完整证据了。然后你把这个证据复制一份交给党组织,看一下会有什么结果?如果这个党组织没给解决?那把没解决的证据连同上一份证据上交给上一级的党组织,再看看会有什么结果?

我们党章里说的不仅仅是只有这个,里面可是有无数个方法的。

这些只是举一下简单例子,因为小编也不是专业的。只是觉得,我们的革命先烈留给我们的力量和遗产还在,我们可以利用的力量非常多非常大。我们却不会用,太可惜了。

我们不会用的结果,就是很多人因为没有足够的监督,而走上了不归路,成为人民和国家的罪人甚至是敌人,而这些人原本都是出类拔萃的人,甚至之前他们对中国和人民做出了很多贡献。最后这个结果,无论都会对他们自己,还是国家,还是人民,都是三输。

如果我们的人民更有智慧一些,监督更强一些,事情在出现苗头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制止和惩罚,就不会坏到这个地步了。

更有甚至,我们很多人民,因为冤屈无法诉,更不能解决,最后走投无路,要么痛恨国家,甚至投敌卖国,要么自杀,要么选择死之前报复社会。这同样,无论是那种结果,无论是对国家,对当事人,都不是好结果。

这些悲剧,我们很多原本凭借两本小宝书就能解决的。就算我们不会,自己怀里揣上两本,现场学习现场使用都来得及。在现场对着中国共产党党章念一遍,不可以吗?

知识就是力量,而且这个力量是非常强大的,因为这不仅仅是知识,我们还同时借助了那成败上千万的革命烈士的力量,这些是堂堂正正的力量,而且这个力量分分钟就能聚集成千上万的人民力量。

我们过去就用这个方法,打败了国民党打败了蒋介石,建立了新中国。

过去我们可以,今天我们依然可以,因为今天我们拥有的和过去相比,要多的太多了。

我们不需要像我们革命先烈那样,创造,牺牲。我们只需要学习,我们只需要活学活用就行了。

如果我们还想进一步的学习,去学习毛选吧,记得学习的时候不要觉得自己读历史,要把它放在现实,放在现实里,你会有重大收获,会真正读懂的。

读懂了,自然而然就有智慧了,就有办法解决问题了。

最后以荀子结尾,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

无论如何,我们一定要记住,任何时候都不要以鸡蛋碰石头,增加鸡蛋力量的方法有很多,我们甚至都可以借更大的石头来压垮这个石头。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如果党章和宪法都不能解决的,基本上除了等别无他法了。

最后祝愿我们祖国繁荣昌盛,外敌不敢辱不敢侵,祝我们所有人平安健康和谐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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